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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管理国家投资基金的主要条款:
1.任务国家投资基金:
通过为公司资本融资,促进年轻项目持有者建立的中小企业。2.为每个基金提供资金:
在国家财政部特别拨款的账户中定期暂停10亿美元。3.国家投资基金的最高干预程度:
除了财政部允许的例外情况外,对中小型企业的资本提供49%的捐款,最高限额为1亿阿尔及利亚第纳尔。捐款不得超过分配给基金的财政资源的10%。
4.对国家投资基金的干预形式并参与以下案件:
中小企业的风险资本正在完成中;
·发展资本;
•为对方的资本公司所拥有的股份进行重组,转让和购买融资,以保持中小企业的连续性并保护其员工。
5.国家投资基金的合格活动:
无论不符合此系统的贸易和农业活动,每家银行或投资公司都会建议它希望支持财政部的活动。
6.合格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形式:
拥有专有系统的中小型企业(SPA);
•通过合作伙伴经常账户的高级融资,拥有特殊系统(有限责任公司)(SARL)的中小型企业。
7.选择由国家投资基金资助的项目的标准:
·项目质量,特别是技术可行性和市场研究;
·商业计划的质量和项目的财务利润;
·管理质量;
·对创造就业的贡献;
·参与当地经济发展;
·有助于保护环境。
8.后续捐款:
投资资本机构或投资基金的投资银行有义务在承担投资的中小企业中有代表。